在国家新出台的法规中,新法规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共同新建停车设施,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场、筹集本钱等配套措施方面,《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》也要求各地政府在明年年底前完善。
《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》还要求在明年12月前,各地政府要明确停车场的分布布局,具体是要以居住区、大型综合交通枢纽、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、医院、学校、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,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场,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。
在完善停车收费、发挥价格杠杆方面,《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》中明确,要在明年12月之前,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措施,发挥价格杠杆作用。
根据《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具体措施包括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,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共同的新建停车设施,要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,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监管。
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场,则要健全政府定价规则,并根据区位、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。在停车领域引入咪表、并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的措施,也要求各地政府在公安部、交通部等领导下,尽快拿出方案。